正镶白旗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正镶白旗历史悠久,早在氏族公社时期就是游牧部落活动的地区,到汉为上各郡北境,唐为单于都护府辖地,辽为西京倒塌岭节度司南境,辽代为辽地西境,元为中书省上都路管辖,明为龙门地及开平。(上都)西北边地,清为直隶口北道辖地。正镶白旗辖2个镇、2个苏木:明安图镇、星耀镇、伊和淖尔苏木、乌兰查布苏木。现在的正镶白旗是由历史上的正白旗、镶白旗及明安旗、大仆寺右旗的一部分合并而成的;正镶白旗称谓是以清朝八旗的旗帜颜色得名。现在全旗12个苏木(乡),1个城关镇,5个国营牧场站、122个嘎查(村)。总人口71975人,蒙古族占总人口的28.20%,汉族占总人口的70.74%,其他少数民族占1%。正镶白旗地处阴山山地东延部分,是内蒙古高原的东南边,地形是南高北低。中部微隆起,由东南向西北倾。全旗总面积为6229平方公里,其中草场面积5857平方公里,农业耕地30万亩,森林面积13.63万亩。境内植被的种类繁多,类型较丰富,天然次生林就达十几种。正镶白旗的自然资源比较丰富;野生动物资源主要有以草类植物根部为食的臼啮动物布氏田鼠、达乌尔黄鼠、草原鼬鼠和狍子,野兔等,肉食类动物以狼、狐狸、艾鼬等,个体大,具有一定的皮毛价值。全旗现有林地面积为14.3万亩,其中天然次生林占71.896,大部分以沙柳、小红柳、山杏等灌木为主,有部分乔木沙榆、山杨、白桦等。人工林面积占28%,以乔木杨、榆为主。经济野生植物以山杏、樱桃居多,人工种植有枸杞、太平果树。全旗森林覆盖率为1.5%,林木总面积为43000立方米。初步探明地下埋藏着四十多种矿物,储量多的石灰岩、自然芒销、白盐、花岗岩、碱、萤石、水晶石、金、铁、煤等10余种,总储量达3000多万吨。